根据《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全面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皖司通〔2019〕33号)要求,省律师协会负责全省专业律师的确认工作。截止目前共收到经六安等市律师协会初评合格结果35份,经安徽省律师协会专业律师评审委员会会议表决,确定35人次专业律师评审合格,现将合格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月2日至2月6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名单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与省律协秘书处联系,提出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经公示无异议的,颁发专业律师证书。
地址:合肥市濉溪路168号新天地广场写字楼12楼;电话:0551—62643508,0551-62643603。
附件:安徽省专业律师评审合格名单(2021年第一批).xlsx
2021年2月2日